[推进依法治国全面的意义]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意义及其实现路径

首页 > 城市 > 特色 > 正文 2019-07-03

  [摘 要]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目标。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动力,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执政法据。本文探究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方式,以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既定目标。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时代意义;实现路径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4 ― 0041 ― 02
  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提出,不仅是依法治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P717)的全方位体现,也是我国健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举措。探究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时代意义及其实现路径,有利于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发展。
  一、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提出及其内涵
  (一)我国立法历史发展概述
  1949年,我国首次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性的立法制度。我国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了1954年宪法。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除了1975年召开的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作了相应修改外,国家的立法制度遭到严重破坏。1978年,我国第三部宪法诞生,该部宪法是我国立法体制在对“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进行总结后,更加全面关注法律实施的法理程序。
  我国的1982年第四部宪法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为适应发展需要,1988年、1993年分别召开的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对宪法作了两次修改。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我国加快了经济立法步伐。2010年,我国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成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二)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提出及其内涵
  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由此把“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纪念会”上,习近平强调必须追究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这是习近平第一次公开提出法治要求。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这是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产生萌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进一步发展。2014年12月,习近平提出:“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2〕这标志着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完整形成。2015年2月,习近平指出:“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3〕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到党的战略布局的高度,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地位。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等“六个坚持”原则,这表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强烈的现实与实践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包括四方面内涵。一是从领域层面看,实践主体既涵盖了横向方面的党政部门、社会团体、集体与个人,又涵盖了纵向方面的中央、地方和基层。二是从时间节点看,思想的提出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变化发展逐渐产生的,表明其任务是复杂的、艰巨的,其实施时间是长期的、延续的。三是从实施要求看,既强调一切党政机关、社会事业团体要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活动,又突出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四是从执行力度看,其决心是空前的,它既要求各部门无条件实行法治,又以“重拳”方式清除不利于国家法治化的障碍。
  二、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时代意义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强力保证
  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由于市场的价值规律使得市场本身对社会经济的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因此,市场经济极易出现不正常的交易行为。
  要保证市场经济秩序化和健康化发展,必须加强有关经济宏观调控方面法律的制定,增强法律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法治引导和惩戒作用,正确运用市场调控和政府宏观调控,依靠“全面依法治经”让政府回归理性、社会回归民主,经济回归自由,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支撑
  当前,我国的“小康社会”依旧是低水平、发展不平衡的小康社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我国面临着贫富差距过大、自然环境严重恶化、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食品和生产安全危机凸显、医患纠纷等各种尖锐化的社会矛盾。
  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加快建立健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体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强化法律的指引作用、强制作用、预测作用和评价作用,使法律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地基支点,推进国家法制体系和法治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全面深化改革的助推利器
  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我国行政性垄断资源配置直接导致了权力寻租腐败。在政治领域,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司法机关执法不严、审判不公现象继续存在。以上种种政治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有效发展。
  习近平指出:“当前,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4〕(P71)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法治改革观,依靠法律权威激浊扬清、吐故纳新,扎实推进党政体制改革,形成稳定良好的利益平衡机制。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5〕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通过法的途径,解决好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6〕,确保干部做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4〕(P381),永葆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
  十八大修改的新党章增写了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章纪内容;2015年10月,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标志全面从严治党进入了新的阶段。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按照宪法精神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实现对国家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途径
  (一)加强法律制定工作
  依法治国的形式要件离不开法律。我国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现有经济法逐渐显得不甚完善。另一方面,由于长期我国过于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首要发展任务,直接导致了经济立法与民主政治立法不均衡发展。
  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全面加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时代性。一是立法之前要进行充分社会论证调研,坚持民主性、公开性原则,体现人民意志,保证立法质量。二是中央应进一步赋予地方适当的立法权力,推动地方经济、民主政治的快速稳定发展。三是正确理解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关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只以法律作为行为准则而忽略了执行政策的相应义务。当政策在一定条件下成为了成熟的社会关系调节工具时,就应当将其上升为国家法律,法律化保障人民根本利益。
  (二)推动法律宣传建设
  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平等相处、互动互惠、和谐稳定是法治秩序的核心要义。当下既有公民不明就里地逾越法律的情况,也有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公职人员无意中触犯法律的问题。这是法律意识没有深入民心的结果。
  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必须使全体公民维护法律绝对权威,反对“人治”观念,“谁也不能占便宜,谁也不能犯法”〔7〕。为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一是要以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为法律宣传阵地,积极采用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二是加强国家行政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机关学法机制和干部法律考核制度;三是推进高等院校法学素质教育建设,研编适应社会发展的精品教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具备优秀人格素质、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法学人才。
  (三)保障司法独立公正
  目前,我国司法机关内部自身管理体制不健全,并缺乏对司法机关进行有效的内外部法律监督;党委和政府的权力过大,凌驾于司法机关之上;行政权与司法权互不分家,司法权被行政权侵吞。
  司法权的行使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切实保障司法独立公正,一是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与协作,构建以追求公平审判、公正裁决为目的的司法运行机制;二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党要领导、支持和监督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重点在于司法队伍建设,保证司法执行者公正执法;三是提高司法人员综合素质,不断加强自身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在行政中善于使用合法的行政资源,在为人民服务中实现法律与自身的价值。
  (四)坚决抵制消极腐败
  封建社会残余思想,以及西方敌对国家对我国推行“西化”、“分化”的反华政策,这加大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难度。我们必须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8〕,坚决与腐败现象作斗争。
  要建设法治廉洁政府,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反腐方针,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强大反腐合力;二是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民主文化,“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1〕(P720),国家机关要敢于晾晒履职底子,公民应当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保障主人翁地位;三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置于改革大局中把握,高压反腐,将其贯穿于改革开放全过程。
  〔参 考 文 献〕
  〔1〕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717-720.
  〔2〕习近平.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N〕.人民日报,2014-12-15(01).
  〔3〕习近平.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N〕.人民日报,2015-02-03(01).
  〔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71-381.
  〔5〕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4-10-29(02).
  〔6〕习近平.扎实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N〕.人民日报,2014-1-21(01).
  〔7〕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2.
  〔8〕习近平.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N〕.人民日报,2014-01-15(01).
  〔责任编辑:张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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